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夯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委研究决定,区委5个巡察组自3月上旬至4月底对区农工办、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齐城农业高新区、区林业局、区中小企业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园林局、区环卫局、区建管局、区招商局、区市政管理养护处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集中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重点是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根据需要可延伸至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包括下属单位)及重点岗位中层干部。
二、巡察内容
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落实不力、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等问题。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一)省委巡视市委区委巡察发现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重点了解是否按照区委部署认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否召开党委(党组、支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专门机构,深入对照检查,认真研判认领;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问题台帐,采取切实措施迅速整改到位;是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实效。
(二)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
1. 政治意识方面。是否坚持“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严格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政治定位方面。是否履行政治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决策和领导核心作用;是否存在对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工作和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处理不当,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等问题。
3. 政治觉悟方面。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旗帜鲜明,敢于亮剑;是否存在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 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点项目建设及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信访稳定、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领域工作落实不畅、落实不了等“不落实”问题;是否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等重痕迹轻实效等问题;是否存在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变通、自行其是等问题。
(三)加强党的建设情况
1. 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重点了解是否认真执行制度规矩,严格组织生活。是否对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是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工作独断专行、班子不团结、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软弱涣散等问题。
2. 思想建设情况。重点了解是否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把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是否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是否存在学做“两张皮”,形式上学习新思想、新方略,具体工作中仍然走老路等问题。
3. 基层党建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是否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党组织书记是否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否加强对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党建活动是否开展正常,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否健全,是否正常发挥作用。
4. 选人用人情况。重点了解是否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强化领导和把关作用;是否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是否存在违规用人、突击提拔、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徇私舞弊等问题。
(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1.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是否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六项纪律”。是否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是否对违规违纪问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是否存在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好人主义”、“宽松软”问题;是否重视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重点了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监督情况,是否落实主动监督、日常监管;能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开展提醒警示;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促改、不问责等情况。
2.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借用公车等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装修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是否存在接受或用公款参与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3. 廉政风险防控情况。重点了解单位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强化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权力的监督制约情况,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4. 作风建设情况。是否存在内部管理中制度不落实、政令不畅通、执行不严格、处理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实行“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制度;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搪塞等不作为问题;是否存在对待群众生冷硬顶、态度粗暴、故意刁难、不落实服务承诺制等胡作为问题。是否存在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乱用自由裁量权、同类事项处罚标准不一等乱作为问题。
5. 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利用执法、检查、监管、审批服务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收受红包、小官巨贪等违纪违法问题。
6. 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截留贪污侵占等问题。
7. 各类建设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关注建设项目招投标是否规范,资金拨付使用是否合规,建设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官商勾结、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范围内的信访问题。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巡察纪律,并诚恳接受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区委巡察办监督举报电话:7211937、15053388082。
三、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第一巡察组:区中小企业局、区环卫局、区招商局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21
电子邮箱:lzqwd1xcz@126.com
第二巡察组:区住建局、齐城农业高新区、区建管局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85
电子邮箱:lzqwd2xcz@126.com
第三巡察组: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服务业发展局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91
电子邮箱:lzqwd3xcz@126.com
第四巡察组: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市政管理养护处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202
电子邮箱:lzqwd4xcz@126.com
第五巡察组:区农工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园林局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212
电子邮箱:lzqwd5xcz@126.com
巡察期间每天受理电话反映问题的时间为8:00——20:00,巡察工作结束后自行终止。
区委巡察办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