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5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建管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4大项13个问题,并提出4项整改要求。我们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区建管局党支部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落实整改责任,5月25日,6月4日分别两次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制定了《临淄区建筑工程管理局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13项具体整改措施,每一条整改措施均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并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同时,把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基本全部完成。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
关于“区建管局对省委巡视市委区委巡察发现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不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5月4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前往稷下党性教育体检中心参加党性教育体检活动,强化党员的归属感与党性意识。5月25日、6月4日分别召开支部委员会严格对照整改要求认真进行“补课”,进一步强化局领导班子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学习制度,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深入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要求,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拿出具体落实措施, 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加强对区委区政府各项政策的出台背景、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增强执行的内在动力。
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强化落实“三会一课”。3月30日上午8:30召开了全体党员会议,由局党支部委员任永禄同志领学,集体学习了“三会一课”等党建知识,将“三会一课”的组织、学习、记录落实到具体人员,要求按时间组织学习、做好会议记录,并留存照片等影像资料。6月19日由局党支部委员王丽华同志给全体党员上党课,重新学习“三会一课”相关知识。截止到7月23日,建管局党支部召开18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全体党员大会,2次党课。建管局三个党小组共召开21次党小组会议。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和扬尘防治工作。针对“存在对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筑安全和扬尘治理的相关部署执行不坚决、打折扣”的问题。我局加大了对大顺胜利花园的管控力度,在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现在该项目的安全和扬尘方面已经基本达标。根据区政府4月2日召开的大顺胜利花园项目协调会精神,我局加大对该项目的监管和服务力度,每周都到现场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使该项目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方面有了较大提升。对相关单位下达了罚款催缴通知书,截至目前山东宝瑞建设有限公司3万元罚款已经上缴;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3万元罚款未上缴,我局已对17-19#楼采取停工措施,促其早日交款结案。目前所有的裸露地面已经覆盖,并且安装了车辆进出冲洗平台。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该项目的监督和服务,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达标的情况下,帮助该项目顺利施工。
(二)党的建设缺失
1. 关于“区建管局党内政治生活未按要求正常开展,党建材料存在补造现象,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区建管局党内政治生活未按要求正常开展,党建材料存在补造现象,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于5月25日召开建管局党支部委员会,建管局党支部书记及分管党建的支部委员分别做了检讨。部分党员学习笔记时间与十九大召开时间不一致,分管领导已找本人谈话,五名同志已认识到时间记录错误已改正,并表示今后严格按照各党小组的要求认真学习不再出现类似错误。
2. 针对“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建管局党支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严肃处理,给予退休党员齐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于2018年5月辞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注重立足实际和落地实施,各科室根据规章制度的调整,有关职能权限变更情况,重新梳理编制了《职权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并打印成册,人手一册。7月份,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成员之间、支部成员与各分管的科室之间,结合工作实际新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规范的地方进行了修正,内容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根据涉及的职权,重新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签订了《2018年度风险防控承诺书》。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7月16日召开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汇报会,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和廉政风险点,详细汇报了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整体情况,并对今后工作如何开展制定了具体的推进措施。党支部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和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和谈心谈话,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和谈心谈话,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关于“区建管局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5月25日,局支部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区委的部署,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按照住建局党委部署,研究制定2018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调整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7月1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落实党员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要求。7月底前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分管科室全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针对“中层岗位长期不轮岗”问题,结合区编办《临淄区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编办〔2018〕33号)通知要求,现在区里机构改革调整,不允许进行干部调整,我们依据《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根据科室职责排查风险防控措施,提前做好科室调整准备,区里机构改革完毕后,我们立即进行竞争上岗,调整岗位。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违规支付私车公用燃油费、区内交通补助费1700元,在巡察期间已由相关人员将款缴至纪委专项账户。高价购买办公桌椅事项,集体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已上报“三重一大”,由于当时认识不到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今后将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购置办公用品。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
1. 针对“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我单位在2017年9月之前由于财务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公务卡使用报销程序不掌握、单位人员变动较大、持卡率比较低等原因一直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大额支出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小额支出通过授权支付或现金结算,2017年9月为规范公务卡使用,单位制定了《公务卡管理办法》并执行。经过区委巡察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公务卡问题,对在职职工公务卡开通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联系银行对职工无卡、未开卡进行了补办、开通,为单位今后严格使用公务卡打好坚实基础和保障。区委巡察组问题反馈后,按照《淄博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中列明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已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
2. 针对“原始票据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该问题,我单位于6月28日制定《财务报销注意事项》并经支部、班子会讨论通过,结合2017年已经制定实施的《财务管理规定》,对财务报销流程、票据审核要求等作出详细说明,明确报销人员提供财务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要求财务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入账的原始单据。7月2日在全体职工会上传达学习《财务报销注意事项》,并将该规定和其他四项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公务卡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上传至建管局办公室公用邮箱,方便职工学习和使用。区委巡察组对问题反馈后,建管局发生的票据中没有填写内容无明细、无付款单位名称的原始票据。有3张计408元票据付款单位名称为“临淄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少“淄博市”,为四月份办公电话费(巡察反馈问题后打印的票据)。为此我们已去联通公司变更,5月份发票单据已变更为“淄博市临淄区建筑工程管理局”。今后,我们将严格审核报销票据,杜绝报销内容无明细、无付款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填写不全的票据。
3. 针对“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反映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我单位由于职能多且车辆均为旧车,基本预算不能满足支出。为此有部分燃油费纳入项目支出预算,决算也在项目支出中列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该问题,我单位制定完善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使用,对车辆的使用、保险、加油、驾驶员管理做出具体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2018年1-7月份,单位公务用车费用20121元,比往年同期大幅度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能满足实际支出,不需要再从项目支出中列支。事业单位车改已于6月30日开始,车辆按要求全部封存停用。
4. 针对“无预算列支租车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我单位2018年经财政批准的预算中已明确列支该笔租车费用。整改期间,区建管局就租车事项向主管部门区住建局打报告、区住建局向区政府打报告,等待区政府的批准。6月30日,临淄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按照要求,原租用的车辆已从7月1号停止租用。
5. 针对“各项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1月全市财经纪律检查后,我单位会议费、差旅费报销已严格执行审批单制度,目前执行事前审批、事后报销的程序。培训费也全部附有培训通知。职工就餐费用2017年9月前由住建局办公室根据餐卡充值金额收取现金和开具白条,从2017年10月改为由食堂服务单位出具正式发票,款项通过财政支付系统直接支付食堂服务单位。区委巡察组反馈该问题后,我单位制定了《财务报销注意事项》并在全体职工会上传达学习,《财务报销注意事项 》中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餐费报销提供的材料做了明确规定。2018年1-6月份建管局报销没有区委巡察中指出的不规范情况。
6. 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14年5月购打印机1台金额950元,该笔业务未入固定资产账是由于单位财务人员将价值1000元以下物资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2014年12月购交易中心通知系统1套金额15450元,该笔支出为单独软件支出,不是构成计算机硬件使用的必然条件,单位财务人员将其直接纳入当期费用支出。区委巡察组反馈该问题后,我单位已制定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今后,我单位要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和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将全部资产及时登记入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如一地抓好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优化政治生态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或长期坚持的问题,制定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让区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中共临淄区建管局支部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