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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来源:临淄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7-03 00:00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临淄区纪委监委对2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稷下街道孙娄东村村委会违法占用土地建设墓地问题。2017年8月,孙娄东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稷下街道孙娄东村有林地5989平方米建设墓地,构成违法占用土地。时任孙娄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造胜对此负直接责任。因王造胜2017年8月、2017年11月故意违纪被给予党纪处分后,又再次实施故意违纪行为,应当从重处分。2019年6月,稷下街道党工委给予王造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2年。

2.原临淄区广播电视局总编室主任郗霞在申报荣誉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3月和2019年3月,原临淄区广播电视局总编室主任郗霞为在职级评定中得到加分奖项,利用其负责报送参评作品的职务便利,在未参加作品创作的情况下,将自己作为第一作者署名申报并获得奖项。2019年6月,临淄区监委给予郗霞政务警告处分,对所获奖项予以纠正。

通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问责力度,从严正风肃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形成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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