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审查调查

临淄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临淄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10 00:0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成果,持续增强警示震慑作用,日前,临淄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辛店街道辛店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委员代俊国违规安排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时任辛店街道辛店街村村委会主任代俊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将村委会违规公款吃喝的费用用村集体资金支付。2019年7月,辛店街道党工委给予代俊国党内警告处分。

2.区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杜池坡违规使用值班用房问题。区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杜池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超标准使用值班用房并长期携带家属在值班用房内居住生活,构成违纪。2019年8月,区纪委给予杜池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区气象局副局长于建良违规使用值班用房问题。区气象局副局长于建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超标准使用值班用房并长期携带家属在值班用房内居住生活,构成违纪。2019年8月,区纪委给予于建良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职责定位,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一律从严查处,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