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淄区纪委监委对稷下街道王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杜俊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俊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大吃大喝,严重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收受管理单位礼品;利用协助稷下街道办事处从事管理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利用担任王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村集体资金并据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杜俊海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临淄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杜俊海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