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淄区纪委监委对临淄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立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立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组织谈话函询时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少数人决定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群众纪律,挤占农民培训专项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为其垫付购房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送的好处费及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王立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临淄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立军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由临淄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