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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三届临淄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11:4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根据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委研究决定,区委5个巡察组自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2月上旬对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检验检测中心、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齐文化博物院、区文物保护中心共15个部门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根据需要可延伸至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包括下属单位)及重点岗位中层干部。

二、巡察内容

强化政治巡察,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廉洁用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受理党员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范围内的信访问题。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巡察纪律,并诚恳接受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区委巡察办监督举报电话:7211937。电子邮箱:lzqwxuncb@zb.shandong.cn

三、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区委第一巡察组: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21;电子邮箱:lzqwxcz01@zb.shandong.cn

区委第二巡察组:区文化和旅游局、齐文化博物院、区文物保护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85;电子邮箱:lzqwxcz02@zb.shandong.cn

区委第三巡察组: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91;电子邮箱:lzqwxcz03@zb.shandong.cn

区委第四巡察组:区自然资源局、区信访局、区检验检测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202;电子邮箱:lzqwxcz04@zb.shandong.cn

区委第五巡察组:区发改局、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212;电子邮箱:lzqwxcz05@zb.shandong.cn


巡察期间受理电话反映问题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巡察工作结束后自行终止。

 

临淄区委巡察办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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