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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部署开展重点村(社区) 提级监督试点工作

来源:临淄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06 17:3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区村集体“三资”监管成效,压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7月6日,临淄区召开全区重点村(社区)提级监督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徐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于伟波主持会议。

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区纪委监委有关部室负责人、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试点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重点村(社区)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实施提级监督的24个村(社区)。


会议指出,开展提级监督,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对我区村级事务“五代理”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三项纪律”》的有效补充。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各重点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提级监督的重要意义,认真谋划研究、精心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重点村(社区)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部署,精准把握“聚焦重点、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工作要求,要明确自身监督职责,拿出切实有效的举措,围绕政治建设、权力运行、廉洁履职等方面,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线索查办等领域开展提级监督,压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提升我区村集体“三资”监管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指导重点村(社区)梳理权力运行风险点,形成“正负面清单”,明确监督重点。镇(街道)党(工)委要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专责监督;区直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纪(工)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规范村(社区)权力运行;重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强化督导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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