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即日起,区纪委监委将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问题,进行案例剖析,开展警示教育,旨在通过常态化警示提醒,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助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本期主要围绕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侵占、坐收坐支、挥霍村集体资金问题,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提醒。
侵占、坐收坐支、挥霍村集体资金要不得!
村集体资金,是指村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为密切,也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对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禁侵占、坐收坐支、挥霍等行为。
1.严禁侵占村集体资金
典型案例1:浙江省海宁市丁桥镇群海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建根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12月至2017年4月,赵建根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镇政府发放搬迁费、该村发放搬迁补偿款及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先后多次采用伪造搬迁补偿协议、虚增搬迁补偿款、通过他人虚开发票、伪造工程合同、虚列工程款等方式,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17万余元。2019年,赵建根被开除党籍。2019年6月,赵建根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执纪者说:公私分明是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上述案例中的村干部堕入囚牢,正是由于其公私不分、损公肥私而自取其责、自讨其罪。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纪国法是党员言行的基准线,是不可碰触的高压线。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职尽责。
2.严禁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
典型案例1:滨州市滨城区秦皇台乡东孙家村党支部书记张金国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1月,张金国未依规将借款人归还的1万元记入村集体账目,直接用于支付相关费用;2020年8月,张金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2:桓台县起凤镇夏二村村“两委”委员、原报账员田绪胜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 。田绪胜在担任夏二村报账员期间,使用白条收取了承包户交纳的19100元土地承包费,未及时记入夏二村法定账簿,直接用于抵顶本人工资。起凤镇党委给予田绪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行为实质是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借坐收坐支打自己的“如意算盘”,最终必将受到处分。我区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制定出台了《村级财务管理“三项纪律”》,严禁账外账、白条入账、坐收坐支,严禁虚假垫支,严禁财务不公开、假公开,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规范用权用钱,干净干事创业,争当群众满意的“当家人”。
3.严禁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
典型案例1:海口市龙华区秀英村经济社组队参加某篮球赛期间,组织运动员、啦啦队等约80人先后四次到海口某酒楼集体用餐,开支共计1.9万余元。龙华区纪委介入调查后,秀英村经济社已收回用餐开支并存入该社账户。龙华区纪委分别给予经济社主任邓和云、副主任周昌文、监事会主席唐明光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本案是一起基层党员干部挥霍浪费集体资金的违纪案件。当前,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基层党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认为“平时工作太辛苦,吃点喝点不算啥”。正是在这样错误观念的引导下,本案中的党员干部以参加篮球比赛为借口,在酒店公款吃喝,最终栽了跟头。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心存敬畏、莫怀侥幸,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不给歪风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