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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四届临淄区委第二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公告

来源:临淄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6-22 20:3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省市委关于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下联动专项巡视巡察工作安排,经区委研究决定,自2022年6月中旬至2022年8月中旬,开展十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4个单位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

二、巡察内容

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情况。聚焦筑牢抵御自然灾害防线情况,重点关注防洪减灾工作、灾害防范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等工作。聚焦贯彻“四水四定”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情况,重点关注强化水资源约束、现代水网体系建设、节水控水等工作。聚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情况,重点关注修复区域生态环境、重点行业污染源管控治理、城乡生活污染治理水平提升等工作。聚焦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坚实步伐情况,重点关注主动融入区域发展战略和实现共同富裕、激发城市发展活力、塑造科技创新发展新优势、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强化数字赋能、推进乡村振兴、打造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传承保护弘扬齐文化、高水平对外开放等工作。聚焦干部作风建设情况,重点关注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看待作风问题情况。聚焦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巡视巡察、环保督查、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受理党员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范围内的信访问题。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巡察纪律,并接受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区委巡察办监督举报电话:

7211937。

电子邮箱:

lzqwxuncb@zb.shandong.cn。

 

三、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区委第三巡察组: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91

电子邮箱:lzqwxcz03@zb.shandong.cn

邮寄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正路1号临淄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区委第六巡察组:

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21

电子邮箱:lzqwxcz01@zb.shandong.cn

邮寄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正路1号临淄区委第六巡察组(收)

 

区委第七巡察组: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212

电子邮箱:lzqwxcz05@zb.shandong.cn

邮寄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正路1号临淄区委第七巡察组(收)

 

巡察期间受理电话反映问题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巡察工作结束后自行终止。

 

中共临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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