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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四届临淄区委第六轮巡察公告

来源:临淄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5-17 09:0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根据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委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中旬至8月中旬,开展十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1、区直部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供销社、区残联6个区直部门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根据需要可延伸至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包括下属单位)及重点岗位中层干部。

2、街道及村(社区):辛店街道、闻韶街道、雪宫街道、稷下街道、齐陵街道5个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需要可延伸至其他科级领导干部,以及65个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1.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任务情况。重点关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关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备、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3.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4.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重点关注是否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等。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受理党员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范围内的信访问题。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巡察纪律,并接受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区委巡察办监督举报电话:7211937,电子邮箱:lzqwxuncb@zb.shandong.cn

三、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区委第一巡察组:区人社局、雪宫街道及商场街社区、临园社区、桓公路社区、齐国商城社区、高留社区、桑杨社区、雪宫社区、胜辛社区、西高社区、单家社区、桑家社区、垢皋社区、孙家社区、东高社区。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21;电子邮箱:lzqwxcz01@zb.shandong.cn

区委第三巡察组:区民政局、辛店街道及矮槐村、于家村、毛托村、辛城社区、牛山社区、辛化社区、溡源社区、邹阳里社区、辛安社区、康平社区、虎山社区。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91;电子邮箱:lzqwxcz03@zb.shandong.cn

区委第四巡察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闻韶街道及辛东社区、天齐社区、相府社区、管仲社区、太公社区、勇士社区、遄台社区、晏婴社区、闻韶社区。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85;电子邮箱:lzqwxcz04@zb.shandong.cn

区委第五巡察组:区司法局、稷下街道及朱营村、孙营村、高娄店、东安村、西安村、南安村、王家村、杜家村、韩家村、程营村、金茵社区、瑞泉社区、齐都花园社区、鞠源社区、淄江社区、文苑社区、康悦城社区。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212;电子邮箱:lzqwxcz05@zb.shandong.cn

区委第六巡察组:区供销社、齐陵街道及薛家村、后李村、胡家村、宋家村、东刘家村、太平村、望寺村、付辛村、后丁村、朱家村、前丁村、老刘家村、小交流村、淄水社区。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202;电子邮箱:lzqwxcz02@zb.shandong.cn

巡察期间受理电话反映问题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察工作结束后自行终止。

 

临淄区委巡察办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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