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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临淄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08-06 16:53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区委工作部署,8月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丽作动员讲话,区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武静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区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区委第四巡察组通报本轮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准确把握巡察任务。重点围绕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任务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四个方面开展巡察。二是明确巡察工作程序。巡察工作按照巡察准备、集中巡察、总结汇报、反馈意见、督促整改五个步骤进行,通过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走访调查五种方式开展工作。三是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谈话准备、及时准确提供有关资料、依法有序反映情况,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武静同志代表区纪委监委机关作表态发言,并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巡察重大意义。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把接受巡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摒弃麻痹思想、松懈心态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全力配合巡察顺利开展。要全方位、无条件配合好巡察工作,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客观公正提供情况,认真细致做好服务保障,为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让巡察组全面准确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真实状况。三是从细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真改实改。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将整改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证。

区委第四巡察组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巡察时间:2026年4月下旬至8月下旬;

监督举报电话:15053388185;

电子邮箱:lzqwxcz04@zb.shandong.cn;

受理电话反映问题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察工作结束后自行终止。